昔司马氏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昔司马氏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从前,司马氏一族有位廉洁的臣子,名叫吴隐之,他被派遣去担任广州刺史。途中经过一处名为“贪泉”的地方,他非但没有避讳,反而饮用了那里的水,并赋诗道:“古人曾说这泉水,一饮便能值千金。试想让伯夷、叔齐来饮,他们的心志终究不会改变。”后来,吴隐之果然以清廉之名终其一生,而后世称赞廉洁之人时,也必定会提到“吴刺史”。元朝时,有位名叫吴宪副的官员在广西任职,他仰慕吴刺史的廉洁,便将自己的亭子命名为“饮泉亭”。而吴宪副的廉洁,最终也与吴刺史齐名,前后辉映。
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至正十四年,吴宪副的孙子吴以时,拿着已故隐士京兆杜伯原所题的“饮泉亭”三字,来向我求文。我过去也曾见过有人评论吴刺史饮贪泉之事,认为他是故作姿态,对此我深感不以为然。君子以身作则来教化世人,凡是有助于树立正道、遏制邪说、端正人心、弘扬公论的事情,都应当去做,又怎能因为别人非议就放弃呢?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人的寿命长短由天定,不可强求,但行为的善恶却由自己把握。人心的贪婪与廉洁,都是由自己造就的,又岂是外界之物所能轻易改变的?假若真有这样一口泉,饮之即死,我则会凭借自己的无畏之气,毅然饮下,因为生死非我所能掌控,但若明知有死之理却强饮以显勇,那便是矫情,是无益于己而沽名钓誉的行为,这样的做法君子是会厌恶并不会去做的。大丈夫的心中充满仁爱,以礼义立身,即便面临刀山剑树也不会因不义而屈服,即便身处沸水烈火也不会因不义而动摇,又岂是区区一勺泉水所能动摇和改变的呢?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人们追求利益与名声,往往都是被外界事物所迷惑的。只要被其中之一所诱惑,他们的操守就不再坚定,就容易被外物所动摇。像吴刺史这样的人,我知道他绝对不是故意做作以博取名声的。他深知正道,内心明澈且自信坚定,所以他饮下贪泉之水来展示给人们看,让人们明白贪婪与廉洁是源自内心,而非外界所能给予的。这样一来,那些外表追求名声而内心贪婪污浊的人,就无法再借口推脱自己的罪责了。这才是真正的树立正道,遏制邪说,端正人心,弘扬公论的行为,它足以启迪愚昧,鼓舞懦弱,其功绩并不在伯夷、叔齐之下。番禺地处岭南,远离天子之都,因此那里的官吏往往得以肆意贪婪,这种贪婪之风代代相传,成为惯例,百姓们无从归咎,只能将怨恨归咎于贪泉,这其实是激愤之辞。吴刺史的到来,不仅让岭南的百姓首次感受到了天子的恩泽,也让贪泉得以洗清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自然的产物,只要有一位合适的刺史,百姓与泉水都能受到他的恩赐。真是伟大啊!吴刺史当时崇尚气节,敢于直言不讳,他见到贪婪之人就如同见到仇敌一般。因此,许多身居高位的人都不愿与他交往。我非常敬佩他能继承祖上的遗风,于是写下这篇记文。
昔司马氏¹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²,出刺广曰,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³杯千金。试使夷、齐⁴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⁵吴君⁶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¹司马氏:代指西晋。公元265年,司马炎代魏称帝,国号晋,史称西晋。²吴隐之:西晋人,字处默,操守清廉,为广曰刺史,未至曰二十里,在名石门,有水曰贪泉,相传饮此水者,即廉士亦贪。隐之至泉所,酌而饮之,并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及在曰,清操愈厉。见《晋书·吴隐之传》。³歃(shà):饮,微吸。⁴夷、齐:即伯夷、叔齐。商末孤竹君的长子与次子。初孤竹君以次子叔齐为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伯夷不受,后来两人都投奔到周。抵周后,反对周武王进军讨伐商王朝。武王灭商后,他们又逃避到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后世将他们作为高风亮节的典范。⁵宪副:宪台,西汉称御史府,东汉改称宪台,后为同类机构的通称,亦以称御史等官职。御史大夫是御史台长官,则宪副为御史中丞、侍御史等佐贰长官的称呼。⁶吴君:吴姓人氏,生平不详。
至正十四年¹,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²京兆(zhào)³杜君伯原⁴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jiǎo)心⁵,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è)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¹至正十四年:公元年。²征士:不就朝廷征聘之士。³京兆:京畿的行政区划名,为三辅之一。⁴杜伯原:即杜本,元清江人,字伯原。博学善属文,武宗时被召至京师,未几归隐。工篆隶,有《诗经表义》《清江碧峰集》《谷音》等论著,学者称为“清碧先生”。⁵矫心:即矫情。矫,假托、诈称、矫心,掩饰真心,或故违常情以立异。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¹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gū)名²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³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¹否(pǐ)臧:成败,善恶。否,恶。臧,善。²沽名:猎取名誉。³汤火:热水与烈火。比喻刀兵之属能致人死伤者。汤,热水、开水。幻:诈惑、惑乱。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gǔ)¹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²,明而自信,笃³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⁴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⁵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pān)禺(yú)⁶在岭峤(qiáo)⁷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jiù)⁸,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⁹。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¹蛊:诱惑。²道:儒家学说。³笃:忠实,一心一意。此处指忠实地信仰。⁴假:借,借助、假借。⁵藉口:用别人的说话作依据,后转用为托词或假托理由之意。⁶番禺:今属广东广曰。⁷岭峤:指五岭,山名。⁸归咎:归罪,委过于人。⁹相得:相互投合。多不与相得,意即与其不投合。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前,司马氏一族有位廉洁的臣子,名叫>吴隐之,他被派遣去担任广州刺史。途中经过一处名为“贪泉”的地方,他非但没有避讳,反而饮用了那里的水,并赋诗道:“古人曾说这泉水,一饮便能值千金。试想让伯夷、叔齐来饮,他们的心志终究不会改变。”后来,吴隐之果然以清廉之名终其一生,而后世称赞廉洁之人时,也必定会提到“吴刺史”。元朝时,有位名叫吴宪副的官员在广西任职,他仰慕吴刺史的廉洁,便将自己的亭子命名为“饮泉亭”。而吴宪副的廉洁,最终也与吴刺史齐名,前后辉映。
至正十四年,吴宪副的孙子吴以时,拿着已故隐士京兆杜伯原所题的“饮泉亭”三字,来向我求文。我过去也曾见过有人评论吴刺史饮贪泉之事,认为他是故作姿态,对此我深感不以为然。君子以身作则来教化世人,凡是有助于树立正道、遏制邪说、端正人心、弘扬公论的事情,都应当去做,又怎能因为别人非议就放弃呢?
人的寿命长短由天定,不可强求,但行为的善恶却由自己把握。人心的贪婪与廉洁,都是由自己造就的,又岂是外界之物所能轻易改变的?假若真有这样一口泉,饮之即死,我则会凭借自己的无畏之气,毅然饮下,因为生死非我所能掌控,但若明知有死之理却强饮以显勇,那便是矫情,是无益于己而沽名钓誉的行为,这样的做法君子是会厌恶并不会去做的。大丈夫的心中充满仁爱,以礼义立身,即便面临刀山剑树也不会因不义而屈服,即便身处沸水烈火也不会因不义而动摇,又岂是区区一勺泉水所能动摇和改变的呢?
人们追求利益与名声,往往都是被外界事物所迷惑的。只要被其中之一所诱惑,他们的操守就不再坚定,就容易被外物所动摇。像吴刺史这样的人,我知道他绝对不是故意做作以博取名声的。他深知正道,内心明澈且自信坚定,所以他饮下贪泉之水来展示给人们看,让人们明白贪婪与廉洁是源自内心,而非外界所能给予的。这样一来,那些外表追求名声而内心贪婪污浊的人,就无法再借口推脱自己的罪责了。这才是真正的树立正道,遏制邪说,端正人心,弘扬公论的行为,它足以启迪愚昧,鼓舞懦弱,其功绩并不在伯夷、叔齐之下。番禺地处岭南,远离天子之都,因此那里的官吏往往得以肆意贪婪,这种贪婪之风代代相传,成为惯例,百姓们无从归咎,只能将怨恨归咎于贪泉,这其实是激愤之辞。吴刺史的到来,不仅让岭南的百姓首次感受到了天子的恩泽,也让贪泉得以洗清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自然的产物,只要有一位合适的刺史,百姓与泉水都能受到他的恩赐。真是伟大啊!吴刺史当时崇尚气节,敢于直言不讳,他见到贪婪之人就如同见到仇敌一般。因此,许多身居高位的人都不愿与他交往。我非常敬佩他能继承祖上的遗风,于是写下这篇记文。
注释
司马氏:代指西晋。公元265年,司马炎代魏称帝,国号晋,史称西晋。
吴隐之:西晋人,字处默,操守清廉,为广州刺史,未至州二十里,在名石门,有水曰贪泉,相传饮此水者,即廉士亦贪。隐之至泉所,酌而饮之,并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及在州,清操愈厉。见《晋书·吴隐之传》。
歃(shà):饮,微吸。
夷、齐:即伯夷、叔齐。商末孤竹君的长子与次子。初孤竹君以次子叔齐为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伯夷不受,后来两人都投奔到周。抵周后,反对周武王进军讨伐商王朝。武王灭商后,他们又逃避到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后世将他们作为高风亮节的典范。
宪副:宪台,西汉称御史府,东汉改称宪台,后为同类机构的通称,亦以称御史等官职。御史大夫是御史台长官,则宪副为御史中丞、侍御史等佐贰长官的称呼。吴君:吴姓人氏,生平不详。
至正十四年:公元年。
征士:不就朝廷征聘之士。京兆:京畿的行政区划名,为三辅之一。杜伯原:即杜本,元清江人,字伯原。博学善属文,武宗时被召至京师,未几归隐。工篆隶,有《诗经表义》《清江碧峰集》《谷音》等论著,学者称为“清碧先生”。
矫心:即矫情。矫,假托、诈称、矫心,掩饰真心,或故违常情以立异。
否(pǐ)臧:成败,善恶。否,恶。臧,善。
沽(gū)名:猎取名誉。
汤火“热水与烈火。比喻刀兵之属能致人死伤者。汤,热水、开水。
幻:诈惑、惑乱。
蛊(gǔ):诱惑。
道:儒家学说。
笃(dǔ):忠实,一心一意。此处指忠实地信仰。
假:借,借助、假借。
藉口:用别人的说话作依据,后转用为托词或假托理由之意。
番(pān)禺:今属广东广州。岭峤(qáio):指五岭,山名。
归咎(jiù):归罪,委过于人。
相得:相互投合。多不与相得,意即与其不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