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传序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孔子曰:“导¹之以政²,齐³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¹⁰;下德¹¹不失德¹²,是以无德¹³。”“法令滋章¹⁴,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¹⁵是言¹⁶也!法令者治之具¹⁷,而非制治¹⁸¹⁹²⁰之源也。昔²¹天下之网²²尝密矣然奸伪²³萌起²⁴,其极²⁵也,上下相遁²⁶,至于不振²⁷。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²⁸,非武健²⁹严酷³⁰,恶³¹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³²矣。故曰“听讼³³,吾³⁴犹人³⁵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³⁶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gū)³⁷而为圜(yuán)³⁸,斫(zhuó)³⁹⁴⁰而为朴(pǔ)⁴¹,网漏于吞舟之鱼⁴²,而吏治⁴³(zhēng)⁴⁴,不至于奸,黎民艾(yì)⁴⁵。由是观之,在彼⁴⁶不在此。
  ¹导:引导。《论语》作“道”,通“导”。²政:政令。³齐:整齐。此为约束之意。⁴免:免于死罪。⁵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⁶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⁷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⁸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⁹是以:因此。¹⁰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¹¹下德:道德低下的人。¹²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¹³无德:没有实际的德。¹⁴滋章:越发严酷。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¹⁵信哉:可信啊。¹⁶是言:这些话。¹⁷具:工具。¹⁸制治:管理政治。¹⁹清:政治清明。²⁰浊:政治污浊。²¹昔:从前。此指秦朝。²²网:法网。²³奸邪:奸邪欺诈。²⁴萌起:不断产生。²⁵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²⁶遁:欺瞒。²⁷振:振作。²⁸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按“救火”是负薪救火。“扬沸”。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²⁹武健:强健有力。³⁰严酷:指严厉的法令。³¹恶:何。³²溺其职:丧失其职。³³听讼: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³⁴吾:孔丘自称。³⁵犹人:与别人相等。³⁶下士:愚蠢浅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觚:古代有梭角的酒器。³⁸圜:通“圆”。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³⁹斫:砍削。⁴⁰雕:指雕刻的花纹。⁴¹朴:本。此指本来的状态。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⁴²吞舟之鱼:指大鱼。此句言汉法宽疏。⁴³吏治:官吏的治绩。⁴⁴烝烝:纯厚盛美。⁴⁵艾安:太平无事。艾,通“乂”。⁴⁶彼:指宽厚。⁴⁷此:指酷刑。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齐。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齐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实行德政的主张。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尤其是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形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话。太史公认为,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lièzhuàn

qiān liǎnghàn 

    kǒngyuē  dǎozhīzhèng zhīxíng mínmiǎnérchǐ dǎozhī zhī yǒuchǐqiě  lǎoshìchēng  shàng shìyǒu xiàshī shì   lìngzhāng dàozéiduōyǒu  tàishǐgōngyuē xìnzāishìyán lìngzhězhìzhī érfēizhìzhǐqīngzhuózhīyuán tiānxiàzhīwǎngchángránjiānwěiméng  shàngxiàxiāngdùn zhìzhèn dāngshìzhīshí zhìruòjiùhuǒyángfèi fēijiànyán néngshèngrènérkuài yándǎozhě zhí yuē tīngsòng yóurén shǐ使sòng   xiàshìwéndàoxiàozhī  fēiyán hànxīng érwéiyuán zhuódiāoérwéi wǎnglòutūnzhōuzhī érzhìzhēngzhēng zhìjiān mínān yóushìguānzhī zàiz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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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注释
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
②导:引导。《论语》作“道”,通“导”。政:政令。
③齐:整齐。此为约束之意。
④免:免于死罪。
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
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
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无德:没有实际的德。
⑨滋章:越发严酷。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
⑩信哉:可信啊。是言:这些话。
(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浊:政治污浊。
(12)昔:从前。此指秦朝。网:法网。
(13)奸邪:奸邪欺诈。萌起:不断产生。
(14)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15)遁:欺瞒。
(16)振:振作。
(17)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按“救火”是负薪救火。“扬沸”。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18)武健:强健有力。严酷:指严厉的法令。
(19)恶:何。
(20)溺其职:丧失其职。
(21)听讼: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吾:>孔丘自称。犹人:与别人相等。
(22)下士:愚蠢浅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圆”。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
(24)斫(zhuó,浊):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纹。朴(pǔ,仆):本。此指本来的状态。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25)吞舟之鱼:指大鱼。此句言汉法宽疏。
(26)吏治:官吏的治绩。:纯厚盛美。
(27)艾(yì,义)安:太平无事。艾,通“乂”。
(28)彼:指宽厚。此:指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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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实行德政的主张。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尤其是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形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话。太史公认为,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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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这篇序文记述前期以酷刑峻法为统治工具,以凶狠残暴著称的十几个官吏的史实。文中特别对汉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即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杨仆、减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写。全文通过对比不同治理理念及其效果,深刻揭示了治理国家的本质在于引导而非强制,在于激发内在的善而非外在的约束,在追求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过程中,应更加重视道德教化与礼制建设的作用,同时避免过度依赖法律手段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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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长,生于龙门(西汉夏阳、即今陕西省韩城市,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四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 71篇诗文► 3条名句